茂名新城管理委员会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oming.gov.cn)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办事、办文程序;工作制度、会议纪要、重要通知文件。
(三)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领导同志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单位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单位重点工作安排、进展情况;重大工程进展完成情况;单位各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各项经济指标数据完成情况;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
(四)行政许可
主要包括: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概况;放假值班安排、通告等;人事任免;单位工作总结,各项工作总结计划、调研报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omi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
(2)通过到本单位查阅对外公开信息(茂名市奥体大道129号)。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地查阅这类信息。
2.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为本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为茂名市奥体大道129号,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2538610
传真号码:0668-2538600
通信地址:茂名市奥体大道129号茂名新城管委会
地址:茂名市奥体大道129号
邮政编码:525027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668009/choice
2.申请的提出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茂名新城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茂名新城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茂名新城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等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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