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公布水东湾新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水东湾新城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政府网站系统的管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人民满意服务型的政府。
(一)强化机制体制建设。一是严格按照《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下简称“新城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社会评议机制等工作。 二是坚持落实信息宣传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管委会副职领导牵头定期召开专期会议讨论研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水东湾新城各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责安排一名通讯员负责信息来源收集和整理,并由领导小组指定两名信息发布助理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对于特别重大或敏感信息还会经水东湾新城法律事务小组审核并提出意见,确保信息源头安全有效。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我委门户网站传播优势,快速、广泛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的专栏设置。二是综合运用电视、报刊、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户外信息公开展示栏等形式,积极主动发布动态信息和重大政策。三是联动其他部门、单位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与市规划管理部门、市招投标办公室配合公开规划公示、招标公告等重要信息;与镇(街道)、居委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在现场张贴征地公告、行政审批事项公告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
(三)加强制度管理与业务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制度管理。2022年多次组织各有关部门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与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为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处理不够及时、政策解读等栏目亟待建设等。下步,我办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制度。细化公开栏目更新制度。坚持“谁主管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栏目更新主体部门和更新期限,压细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督促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已发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对新城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方位优化,全面加强运维管理和信息推送。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围绕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重大政策、热点问题,及时转发国家、省、市政策解读推送,进一步扩大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力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结合市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制定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培训方案,包括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项工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及依申请公开等培训内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