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茂高速茂名信宜“3·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20

  2023年3月24日02时08分许,云茂高速公路茂名信宜路段西行K99+800M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追尾重型货车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2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420万元。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形成的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25日批复同意。随后,事故调查组于2024年2月28日向各地各有关单位印发事故结案通知,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1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茂名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了云茂高速茂名信宜“3·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现

  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云茂高速事发相关部门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以及涉事司机刑事追究、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估,现场检查了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以及云茂高速公路业主单位事故整改落实台账,并进行座谈交流。从总体上看,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及云茂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已经基本落实《云茂高速茂名信宜“3·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意见。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落实刑事责任追究

  《调查报告》建议对林某武的立案侦查已落实。

  林某武,肇事车辆粤BP87R3驾驶人,于2023年3月11日被茂名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信宜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二)落实党纪政务处分责任追究

  市纪委监委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2名责任人和1个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具体如下。

  1.对相关人员的问责落实情况

  (1)朱某钦,茂名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大队长,已给予其责令检查处理。

  (2)郑某,茂名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一级警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由茂名市公安局党委给予其诫勉处理。

  2.对相关部门的问责落实情况

  茂名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已向茂名市公安交警支队作出书面检查。

  (三)落实行政处罚意见

  《调查报告》建议对林某进的行政处罚已落实。

  林某进,桂K73377(牵引桂K6569挂重型平板半挂车)号重型半挂车牵引车登记所有人、经营者、驾驶人。2024年7月16日,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7.5万元的决定,当事人因资金问题经催缴仍一直未能缴纳罚款,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正依法移交茂名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调查报告》提出了6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高速公路业主单位等有关部门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逐条部署落实,对照整改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强化个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准入与年审。交通运输部门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对个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准入申请进行审核,全面审查申请人资质、车辆状况等要素。在年审环节,着重检查车辆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标,确保车辆始终符合安全运营标准。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手段监管力度。2024年7月底前,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已完成对茂名市重点营运车辆智能监管平台的升级,对经过事故多发路段的“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进行语音宣教,提醒车辆驾驶员注意周边路况小心驾驶。截至2024年12月底,已下发2000多万条事故多发语音提醒驾驶员注意经过事故多发区,我市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预警数同比下降18.57%,危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预警数同比下降29.03%,重型货车驾驶员违法违规预警数同比下降66.47%。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的相关行为。每周向公安交警部门通报“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的疲劳驾驶、抽烟、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引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系统,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科技水平。该系统已于2024年9月29日上线运行,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线上线下监管,实现“两客一危”全行业全覆盖无死角高效管控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开展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实操技能培训。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2024年茂名市“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实操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7月12日举办了2024年茂名市“两客一危一重货”的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实操技能培训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输行业协会、客货车企业代表共40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分为理论教学与实操演练两大板块,通过培训学习,广大运输企业车辆监控人员对动态监控系统的操作流程、如何运用监控数据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及应急处理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二)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对个体普货运营车辆的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协作,定期共享本辖区内个体普货运营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车辆违法违规记录、运营状态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推进重型货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与监管。针对12吨及以上重型货车,督促车主务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其准确接入相应监控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车辆行驶状态,及时发现并提醒驾驶员纠正违法低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同时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部门,常态化整治动态监控长期不在线、异地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效能。加强联合执法,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强化对上路行驶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辆的整治力度,并根据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多发的路段、区域和时段,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多次在茂南区山阁镇、金塘镇,高州石鼓镇以及G207杨垌路段等组织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始终保持路查路检高压态势。据统计,2024年,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货车超限超载案件累计758宗。全市治超非现场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13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024年以来,交通运输部门利用各监测点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案件1499宗,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有序。据统计,2024年,市交通运输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2112宗,其中非法营运案件31宗,客运班车违法案件30宗,旅游包车违法案件28宗,危运车违法案件319宗,其他违法案件1473宗,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超限超载案件231宗,进一步维护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良好秩序。

  (三)强化重点时段、路段交通管控,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发生以来,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云茂高速辖区实际,依托收费站、服务区等重点区域,高速公路四大队运用强化重点时段、路段交通管控,筑牢“三道防线”等多种方式,投入大量警力加大查处违章力度,相继开展“畅安2023”、“畅安2024”、“减量控大”、“八大专项”、“五大要素”摸排管控、“大车靠右”、拼车包车超员载客高速公路区域联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高速公路四大队交通违法查处数39131起,与2023年相比增加624.3%,在重点时段,大队每日投入警力24人次,加强3处重点路段的交通疏导,辖区重点路段拥堵指数较之前下降15%。同时,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对各高速公路开展联合排查51次,专项排查12次,排查出隐患点42处,发整改治理函42份,其中增设了防疲劳设备10套、同步黄闪灯12组,整改治理路面排水13处。另外,广东云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第三方设计单位开展道路安全优化提升工作,结合本路段3处多雾路段设置具备不同功能模式雾灯诱导设备,同时通过后台软件对雾区段外场监控设备进行联动,以实现雾区段的行车预警诱导。

  2024年云茂高速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698起,同比减少5%;亡人事故同比减少50%;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75%;事故受伤人数同比减少23%。全市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7.3万起,同比上升186%,人均查处1933.8起,排全省第3名,其中查处7类重点违法11902起,同比上升26%,人均查处16.8起;查处酒醉驾6495起,同比上升33%,人均查处9.1起,排全省第10名;查处货车违法11.5万起,同比上升145%,人均查处161.5起;查处摩电4类重点违法65.8万起,同比上升327%,人均查处927.1起,有力遏制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四)加大对顺风车行业的宣教监管力度。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相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交通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引导顺风车车主自觉遵守规定;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树立生命安全至上的理念,培养乘车必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二是健全投诉与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违法违规顺风车行为进行举报。同时,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处理,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乘客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一是做好出行指引。每逢春节、清明等节假日前,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茂名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将辖区车流预测、易堵路段、分流绕行路线对外发布,为群众提供出行指引,提醒群众注意安全出行;同时,结合路面天气、实时路况、节假日工作重点等实际情况,每天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情报板、导航信息系统发布交通安全提示、警示、出行指引。二是加强阵地宣传。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和服务区场地等宣传阵地以及各种媒体开展有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宣传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做法、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交通安全常识,警示驾驶人遵规守法行驶。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月组织警力在服务区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积极联合市交通、路政、服务区管理等部门,在服务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积极组织警力大力宣传,深入辖区周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五是加强警示教育。对“两客一货一危”重点车辆加强管控,及时收集运输企业车辆在辖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积极约谈车属企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共发布“两公布一提示”46条;通过路面情报板发布交通安全提示、警示语20000多条;通过导航系统发布8200多条;在高速服务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42场次;进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100场次;召开警示教育约谈会27场次;悬挂横幅1000余条;张贴海报800余张;发放资料40万余份。通过宣传教育,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氛围日益浓厚。

  (六)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根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交通集团《关于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联动机制的通知》(粤公通字〔2023〕72号)要求,市公安交警部门全面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大力推动交通事故救援救治工作措施落实,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救援救治能力水平。2024年4月1日,市公安交警部门与市卫生健康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联动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建立完善110、122、120救援救治联动调度机制。110、122接警平台接到交通事故警情后,及时根据现场事故伤者的情况和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辆位置,优化沿线交通组织,必要时通过“绿波带”、“警车带道”等措施,保障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辆及时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和医疗机构。二是建立完善事故危重伤员“就近结合就优”送治机制。根据现场医务人员对伤者伤情的判断,对伤情较重且有生命危险的,优先送往就近三级以上医院,及时提供医治措施,并视情邀请三甲以上医院专家库专家会诊;如患者病情允许,转往三甲以上医院进一步治疗。三是建立完善医疗支援、专家会诊、转院救治机制。对非救治定点医院有生命危险的交通事故伤者,经伤者家属同意,卫健部门立即协调将伤者转到茂名市人民医院或其他定点医院救治;若经医疗专家评估后,认为事故伤员不适宜即时转院的,卫健部门及时组织医疗专家到伤者所在的医院进行指导、支援,确保伤者得到有效救治。

  四、存在问题

  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但是评估组在检查中仍发现一些问题,如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足,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

  五、工作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夜间时段巡逻,重点查处疲劳驾驶、超速、严重低速等违法行为,完善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标志和照明设施,继续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车距、避免疲劳驾驶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普货运营车辆准入管理,严格审核资质,督促企业或个体运输户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与考核,提高安全意识与技能,并完善车辆监管系统,实时监控运行状态等。高速业主单位要优化道路设施,如在长下坡路段设置减速设施,加强服务区管理,提醒驾驶员合理休息,完善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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