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新城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茂名新城工作委员会(原中共茂名水东湾新城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茂名新城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茂名新城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茂名新城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直面问题、正视问题,认真反思、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促进茂名新城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党工委会议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以问题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逐条逐项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地毯式”全面整改。茂名新城党工委主要领导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和深入现场一线,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三)健全制度,提高成效。自觉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机关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化成果运用,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措施、理清发展思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新制定的《茂名水东湾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补充规定》《茂名水东湾新城国内公务接待暂行办法》等制度,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茂名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党工委未能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问题。一是茂名新城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精神,并结合新城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展开研讨。二是已督促高地街道办、沙院镇完成了158亩虾塘再次复养现象的整治,并加强对辖区内虾塘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治。三是关于晏镜栈道违法占用林地整改情况,对违法用林行为进行了核实,督促违法主体完善资料,向林业部门申请了用林手续。四是深刻吸取违规用林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巡查辖区内项目用林情况,定期将发现问题报送电白区林业局处理。

  2.针对贯彻落实稳经济部署要求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党工委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以及省、市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根据实际,制定了2024年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茂名新城管委会主要领导每季度调度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相应措施,推动茂名新城经济稳定发展。二是加快建设进度。巡察指出的“1个未开工省市重点项目”,目前已进场施工;“2个进度滞后项目”均已达到目标进度。三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每月通报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并发送了7份相关工作提醒函。根据《关于2024年1-6月省、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项目完成投资额进度为全市第一。

  3.针对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问题。一是党工委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找准发展定位,认真履行管理服务职能,增强要素资源统筹能力。二是关于海洋公园二期项目建设问题,已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东湾海洋公园二期项目进行调整与完善。三是关于2021年7月立项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我委发改部门于4月3日调整项目规划,对项目前期存在问题作出整改。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批评教育。

  4.针对化解半拉子工程问题不力问题。一是党工委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督导推进“半拉子”工程问题整改工作。我委始终坚持教育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广泛听取意见,切实发挥好监督体系作用,防范可能出现的“半拉子”工程、“新形象”工程。二是6月以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终止协议进行讨论修改,并征求相关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3个子项目终止协议,目前已与中交公司达成一致,确定终止协议内容,已按程序报批。经排查,目前我委不存在“半拉子”工程、“新形象”工程。

  5.针对打造高水平乡村振兴茂名样板力度有待加大问题。一是党工委会议组织学习了全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场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会议精神,并结合新城实际,研究部署了新城“百千万工程”工作。二是协调市文广旅体局到疍家墟举办办理民宿登记证培训班,邀请了街道、电白区文广旅体局、晏镜村干部及有意向申报民宿的村民参加培训;对有意向办理民宿登记的提供全过程指导和服务,目前已增加2家民宿登记。三是加大主力店招商和服务力度,鼓励晏镜村民就地创业。1号民宿已完成前期工作;晏镜疍家墟铺位总正常开业率增加至70%。四是协调华侨城公司采取首年免租的方式吸引创业团队入驻,目前已有20家商家进驻,招商率达86%。五是加强塘霞俚街节假日活动营销和宣传,增加了婚庆活动、摄影大展、摄影大赛和马拉松赛事等特色文旅活动。六是已对国防路进行提升改造,延伸疍家墟业态互动空间。

  6.针对与属地政府融合沟通协调不够问题。一是南海大道(高地段)改造工程移交已于2022年10月办理完毕。为加强基础设施项目移交工作,要求各项目处采取清单式管理项目。二是持续加强与电白区沟通协调,推进茂名新城已建污水管网移交事宜。

  7.针对安全生产防线筑得不牢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今年,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共11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已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二是2024年以来共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巡查检查18项次,排查隐患及问题63处;配合市、电白区文旅部门对景区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督查25次,下发反馈提醒函4次,组织景区参加应急救援培训3次;开展地质灾害巡查127人次。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委辖区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已形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三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参与事故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对本职工作要尽职尽责。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8.针对党工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传导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党工委会议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听取了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并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政治、组织、作风、党风廉政等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水东湾新城党工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按要求于5月制定《水东湾新城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任务安排》,将一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

  9.针对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拆分项目规避上会采购事后补办手续问题。一是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教育,强调项目公开招标相关规定,对不严格遵守规定行为提出严肃批评。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印发《茂名水东湾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补充规定》。三是加强组织学习,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新城采购内控制度,强调要增强业务能力,规范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教育,增强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四是加强项目前期总体谋划,细化项目建设内容,由党工委、管委会在项目采购流程上层层把关,对疑似拆分项目的采购程序不予通过,杜绝再次出现类似现象。五是纪工委已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及时整改。

  10.针对对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一是加快路段修复。4月底,第一滩东段海岸带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现场返工重修,没有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是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项目建设全面排查中,对检查发现的工程问题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并限期整改,2024年以来共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巡查检查18项次,排查隐患及问题63处。三是持续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相关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人员水平。四是严格落实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压实各项目处责任,定期巡查、排查、监管辖区内已建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并形成工作台账。

  11.针对项目重建轻管问题。一是加快破损停车场修复。4月底,南海岛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停车场围挡修复,做到停车费“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已由南海岛智慧交通项目施工单位增派专业人员长期值守后台办公室和现场巡查,随时处理突发问题。三是针对多次被人为恶意破坏的围挡处,已设置固定电子监控摄像头,目前未再出现破坏停车场围挡情况。四是压实各项目处责任,定期巡查、排查、监管辖区内已建项目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并形成工作台账。

  12.针对垫付的工程服务费用追缴不力问题。一是已追回垫付的相关费用。经全面排查,目前我委暂不存在其他垫付的工程服务费用尚未追缴的情况。

  13.针对党工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识不够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在党工委会议上常态化教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增强纪律观念、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将中央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已对涉及不规范接待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三是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最新规定精神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8月14日印发《茂名水东湾新城国内公务接待暂行办法》,废止旧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按新制度执行。四是已完成存在问题的公务接待的整改。

  14.针对党工委解决群众关心的留用地问题不够到位问题。一是落实25.35亩留用地划拨安置。分别是海头山村留用地11.71亩,大海村留用地13.64亩。二是协调推进380.56亩被征土地留用地货币式折算补偿安置。分别是潮汐通道项目澳内海社区、中海社区、山海社区、粤海社区257.97亩被征土地,扬海路扬海片区24.14亩被征土地,共青河兴水惠民工程沙村片区98.46亩被征土地。已完成初步选址,正在办理用地划拨程序的有730.27亩。三是对2020年以来新征的1918亩土地中余下尚未妥善解决留用地的542亩被征土地,进一步与村民对接新的留用地选址,协商用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或探讨以租金方式租用等。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5.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教育,严肃教育批评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行为,责令要认真学习《中共茂名水东湾新城工作委员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二是加强组织学习,已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共茂名水东湾新城工作委员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规范会议议事行为,杜绝化整为零、规避集体决策的行为。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审核把关。

  16.针对决策过程监督不够严格问题。一是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学习会议记录相关要求,并责令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真实准确记录会议内容,规范议事决策过程。二是3月起按规定使用两本成册的记录簿,分别专门用于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记录,严格规范会议决策记录。

  17.针对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问题。一是以茂名新城成立为契机,持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招录了选调生,商调有规划建设、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人员,补充专业性强、有业务工作经历的骨干力量。二是完善后备干部培养储备机制,加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建立了年轻干部成长档案,记录年轻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的表现。部门负责人每季度与年轻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重点了解年轻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思路。三是持续配全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提拔了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

  (四)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8.针对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我委生态环保工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积极整改生态环保问题。二是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于2021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投入运行。2023年平均日处理污水1.12万吨,为设计规模的49.8%。三是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南海片区污水主管网工程(一期)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四是关于水质净化厂“清水进、清水出”等问题,先后聘请广州誉帆管道排查公司等技术单位对进水浓度低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高地、南海片区约39公里的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出老旧污水管网破损、外水侵入、村庄雨污不分流等问题,形成清单台账,对账销号、系统整改。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正在不断堵住外水入侵,持续完善支管网及农村污水接户管,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加快推进厂网管养一体化,切实推进进水浓度低问题整改。五是已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关于水东湾新城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水东湾新城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目前正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抓紧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污水治理任务。六是进一步压实中信环境水务茂名有限公司的建设、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设备检测,充实技术力量,建立长效机制。现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出水数据已接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受上级生态部门监管。

  19.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巩固整改成果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上一轮巡察和审计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开展“地毯式”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茂名新城党工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整改,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三是严格按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关于我委与电白区政府沟通清理核对或归还预付款问题,电白区政府答复正在对原茂港区相关账户进行审计,待完成审计后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五是关于审计整改的问题,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经多次调度,使用进度缓慢的两个项目分别已完成支出75.37%、93.97%。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正视问题、认真反思、切实整改。

  (二)强化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复盘、“回头看”。对于未完成整改以及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尚未完全完成的整改事项,以“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坚持统筹兼顾,强化整改工作成果运用。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相结合,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形成机制,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茂名新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82538612;邮政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二路6号;电子邮箱:mmxcgwh@163.com。


  

 中共茂名新城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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