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法〔2025〕101号)等文件精神,茂名新城城市建设局实施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各企业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二、服务事项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我省规定的限额以下小型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除外)范围内,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产生)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等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查找并点击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板块,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勾选不少于2项需要合并办理的事项。申请人也可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填写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二)接件受理。
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负责接件受理。按照申请事项,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分发给对应事项审批部门。各接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后,应即时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审查审批。
各事项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现场联合踏勘、专家审查等工作,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
(四)制证发证。
各事项审批部门审查通过后,应将审批结果(电子证书或批文)反馈共享至“茂名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由申请人自行在“我的材料库”下载领取。
四、办理渠道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1、2号窗口提出办理,办理地点:茂名市电白区奥体大道129号新城管理委员会四号楼一楼,办公电话:0668-2538932。
2.线上申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平台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申请。
茂名新城城市建设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