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电白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茂名海警局机关新营区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来源: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6-03-17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分局组织编制了《茂名市电白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茂名海警局机关新营区等项目)》,该方案经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电白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一、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有效提升民生、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发展水平,拟在茂名市电白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电白区建设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生态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6.1482公顷、共涉及5个项目14个地块,分布于3个镇(街道)3个村(社区),分别位于坡心镇谭莲村、七迳镇七迳村、南海街道霞里社区。

  方案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情形,符合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管控要求,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三、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置换原已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6.1482公顷,置换后电白区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电白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无变化。

  四、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见附件。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3月9日

  六、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茂名新城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张贴公告: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坡心镇人民政府、七迳镇人民政府、南海街道办事处。

  附件: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落实前、落实后).pdf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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