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媒体解读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4-22

  政策原文:《茂名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新修订的《茂名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实施细则》实施3年以来,为我市巡游车与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和依据,较大保障了出租车行业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对维护我市行业公平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出租汽车行业的变化也是日新月异,网约车的合规化工作等问题也将成为新的焦点。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市交通运输局在充分吸收国家和省新政策、新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实际,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次修订保留了原《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并根据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针对车辆与驾驶员准入条件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及时修改原《实施细则》与国家和省新政策要求不统一的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据茂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改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完善优化:

  第一,在网约车经营许可条件方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对此不再要求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时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在网约车车辆许可条件方面,将车辆许可条件“发动机排量要求”由1600毫升调整为1590毫升;将车辆许可条件“车龄”要求由6年以内延长至8年以内,进一步推动行业合规化进程。

  第三,在驾驶员许可条件方面,删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户籍和居住证要求,进一步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并规定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求。

  第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优化调整从事或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的实施主体,由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核查工作。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中“每年对注册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饮酒后驾驶、暴力犯罪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有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要求。

  第五,在规范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面,一是规定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应当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二是要求网约车应当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公开定价机制、动态加价机制、运价和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第六,取消部分罚款事项,不再要求驾驶员携带营运证或者从业资格证,主要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管。

  第七,《实施细则》参照国家等相关规定,删除或修改了不符合上位法要求的相关条款,完善了相关表述。

  此外,茂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实施细则》的修订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编制要求,开展了多轮意见征求,确保修订工作合法合规,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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