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废止的解读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12-19

  关于废止《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茂府规〔2020〕6号)的决定经2023年12月5日十三届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12月1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增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对《决定》的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避免重复立法,增加执行难度废止2020年4月21日印发并实施的《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是因为其主要内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3部门印发并于2023年2月10日实施的《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有明确规定,现有制度规定已基本满足该领域行政管理需要。

  二、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更加优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除了内容覆盖《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在选择电子服务系统公布交易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理等问题上更具明确性,提高政府服务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专家:诚挚律师事务所 陈雪丹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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